-1949年,南通专区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出安民布告:本地区所有一切公用公益事业,慈善、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娱乐场所、教堂、名胜古迹以及私人资本经营的工厂、商店和所属的仓库、货栈等,一律保护。严格禁止任何破坏和故意扰乱。各机关部队人员未经军管会许可,不得在上述地区驻防,并负保护之责。
-1949年,南通专区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出安民布告:本地区所有一切公用公益事业,慈善、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娱乐场所、教堂、名胜古迹以及私人资本经营的工厂、商店和所属的仓库、货栈等,一律保护。严格禁止任何破坏和故意扰乱。各机关部队人员未经军管会许可,不得在上述地区驻防,并负保护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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