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新明出席第十届中国生态文明论坛活动并接受奖




2018-2021年,南通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连续四年全省第1,2021年国考断面水质改善幅度全省第1;截至今年10月底,PM2.5平均浓度和优良天数比率均居全省前列,省考及以上断面优Ⅲ比例98.2%、全省第3,主要入江入海河流全面消除劣V类;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达100%。
五山及沿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成为全国典范。“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获生态环境部、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两办印发《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方案》,推广应用“生物脸谱”APP。入江入海排污口整治进度居全省前列,打造一批示范排口,获生态环境部领导批示肯定。
深化生态环境损害实践引领区建设,累计启动赔偿案件850余件、赔偿金1.56亿元,赔偿案件数居全国地级市之首,被生态环境部确定为基层联系点,获评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活动优胜项目;全国率先开展生态损害惩罚性赔偿改革试点,获生态环境部肯定推广。创新推行环保总监制度,984家重点排污单位全部设立环保总监。
坚持“月督察、季点评、年述职”污染防治攻坚机制,市委市政府每季度召开污染防治攻坚点评会,对县、镇、村开展分级考核,考核结果在媒体公开。深化省级生态环境政策集成改革试点,实施排污总量“集中收储、统一管理”。组建全省首支环保公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融合战队,获生态环境部、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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