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中秋主持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并讲话

发表于: 20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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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聚焦沿海发展、企业发展、国资管理、乡村振兴、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民族团结进步等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并通过一批人事任免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庄中秋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沿海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企业(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培育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完善社会保障促进共同富裕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社会保障促进共同富裕的决议》;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接受吴冰冰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受市委副书记、市长吴新明委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陆卫东同志提请人事任免议案。会议决定,任命赵男男同志为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免去赵玉峰同志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坤提请关于任免鲍蕊等同志职务的议案。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何启明受检察长恽爱民委托,提请关于任免徐清等同志职务事项的议案。

受主任会议委托,庄中秋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庄中秋强调,对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和决定,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各相关委室要抓紧好跟踪监督,助力全方位固稳、高质量求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新任命的同志要始终铭记誓言、忠于宪法,实干担当、清正廉洁,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我市坚定扛起“争挑重担、勇扛重责”的政治责任、发展使命,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姜永华,副主任葛玉琴,党组成员陈俊、陈勇、沈红星,秘书长朱进华出席会议。副市长李建民等列席会议。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吴冰冰同志

辞去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9月23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吴冰冰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2年9月23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赵男男同志为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免去赵玉峰同志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2年9月23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鲍蕊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孙兴旺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施鹏勇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曹小红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杨新祥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管华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2年9月23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徐清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命张达伟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命陈艳红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命施爱华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陈震同志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管亮兵同志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顾书进同志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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